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进文化自信自强,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作出专章部署,强调要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,用好红色资源,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,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、融入社会发展、融入日常生活。
红色文化是中华民族宝贵精神财富。创建“服务旅游红色示范岗”“战役先锋岗”“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巡回审判点”,打造“红色驿站”讲堂,弘扬“寻乌经验”、“屯垦戍边、钢铁报国”红色八钢精神、“小推车”精神,人民法庭将传承红色基因与新时代发展有机结合,将红色法治信仰转化为服务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,创新探索“红色文化+社会治理”新模式,增强基层治理动力,激发基层治理潜力,释放基层治理活力,打造成聚民力、解民忧、惠民生的红色枫桥阵地。
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铜城法庭
创新“3+”司法服务新模式
答好乡村振兴必答题
案例点评:铜城法庭积极传承红色司法文化,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,创新“3+”司法服务模式,打通全域诉源治理“路子”、开出品牌加速孵化“方子”、搭起法治人才培养“梯子”,全方位赋能基层社会治理。
铜城法庭地处皖苏两省交界处,辖区面积542.8平方公里,辖区内乡镇具有丰富红色旅游资源、村(社)密集人口较多、民营经济活跃、国字号农业品牌众多等特点。近年来,铜城法庭充分发挥扎根基层、贴近群众的优势,用心传承红色司法文化,全面融入党委基层治理格局,创新探索“3+”司法服务新模式,全方位赋能乡村振兴。
一、法庭+e站,打通全域诉源治理“路子”
一是突出“一环”建设。引入2名驻庭调解员,建立“诉转调”“调转诉”闭环管理模式,当事人来庭申请立案后,优先转入调解程序,调解成功予以司法确认,调解不成当场立案,并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。2021年以来,法庭诉前调解纠纷151件,同比上升23.6%,成功率62.1%。二是聚焦“两轮”驱动。积极破解法庭司法服务半径偏大难题,在辖区乡镇设立3个无讼e站,结合人民法院调解平台“三进”工作,利用“一根网线、一块屏”,以“法庭法官远程指导+常驻调解员现场调解”模式,就地“云化解”纠纷31起。三是推进“三化”建设。品牌调解专业化,结合辖区铜城镇“状元故里”文化底蕴,建成“诗书状元”调解室,邀请退休干部、教师等共同化解纠纷;一村一法官(助理)服务常态化,针对农村地区人口老龄化特点,提供上门立案、调解等54次,实现上门服务辖区43个村(社区)全覆盖;庭所共建机制化,与辖区派出所共建交通事故纠纷联调站,诉前化解纠纷51起。今年以来,法庭受理各类案件183件,同比大幅下降37.1%,诉源治理成效显著。
二、走访+服务,开出品牌加速孵化“方子”
针对企业转型升级需求,在辖区5家龙头企业设立司法信息服务采集点,明确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为“企业服务日”,常态化上门走访,及时了解企业在用工、融资和合同订立等方面的需求,帮助压降和规避法律风险。5年来,妥善审理涉企纠纷案件667件,标的额达1.18亿元。针对辖区买卖合同案件多发的情况,深入当地中小微企业走访调研,找准引发纠纷的关键症结,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发出《法庭专报》,为2021年铜城镇入选“全国千强镇”、辖区企业上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。针对辖区“国字号”农业品牌升级需求,成立涉农项目司法保障组,建立定期沟通和案件预警、通报机制,“司法服务虾稻共生”“司法护航龙岗芡实”等品牌加速法庭服务“三农”全面发展,助推实现更多“农产品”到“消费品”升级转变。
三、宣法+释法,搭起法治人才培养“梯子”
一是培养更多乡村“法治带头人”。积极与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,借助道德大讲堂平台,定期对村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培训,每月接收2名村干部来庭开展体验式培训,引导树立法治思维,提升依法履职能力。二是培养更多乡村“法律明白人”。持续加大巡回审判、以案释法力度,常态化将“三养”、相邻权等纠纷就地开庭,达到“审理一案,教育一片”效果;组织开展“民法典村(社)行”等活动67场次;推出“法律赶集”“普法夜市”两大品牌,拓宽释法宣传受众面。三是培养更多“法治传承人”。积极对接辖区6所中小学,法庭法官(助理)受聘为法治副校长,开展送法进校园24次;举行“未成年人法庭开放日”专场活动6场次;充分利用辖区龙岗抗大八分校国家级党史国史教育基地优势,与安徽科技学院人文学院党支部结对共建,挂牌红色教育实景课堂,将红色司法文化基因注入更多“法治传承人”心间。
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双堆法庭
党建引领诉源治理
“小推车”连心促和谐
案例点评:双堆法庭立足辖区丰富的红色资源,将弘扬“小推车”精神与诉源治理工作深度融合,搭建网格平台,设立“小推车”心连心服务站、调解室,利用乡贤力量,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,拓宽化解矛盾纠纷途径,为辖区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。
近年来,双堆法庭积极探索诉源治理工作,深入挖掘辖区内丰富的红色资源,当地人民群众用小推车支援淮海战役的精神广为流传、备受推崇。双堆法庭大力弘扬“小推车”精神,结合工作实际,于今年初成立“小推车”心连心服务站,化解矛盾纠纷,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,在当地群众中赢得了“连心群众、化解纠纷、扫除阴霾、暖入人心”的良好口碑。
一、反哺人民群众,凸显“小推车”心连心服务站红色文化价值内核
1948年冬,苏鲁豫皖543万人民群众手推肩扛,义无反顾地奔向淮海战场,为淮海战役取得伟大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。战争中使用的农用工具小推车,成为党和人民血肉联系的最好象征,“万众一心、勇往直前的革命精神,顾全大局、服务胜利的奉献精神,排除万难、舍生忘死的牺牲精神”的“小推车”精神在淮北大地落地生根。为赓续红色血脉,传承“小推车”精神,在新时期为反哺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事业作出的贡献,双堆法庭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,立足农村、面向人民群众,设立“小推车”心连心服务站,推出司法新风,连出社会和谐。
二、搭建组织架构,打造“小推车”心连心服务站红色文化服务矩阵
双堆法庭在法庭办公办案场所设立“小推车”心连心服务站,在施刘、曹坊、任集、双堆等6个行政村分别成立了“小推车”心连心调解室,形成内外联动、总分结合的服务矩阵。通过推荐、遴选、考核等环节,服务站和调解室共聘请了24名当地口碑好、威信高、能力强,且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士,参与日常开展的政策宣传、理论宣讲、解难纾困、矛盾化解、维护稳定等工作。在工作推进过程中,积极吸收4名退役军人,壮大调解队伍,丰富“调解菜单”。成立“小推车”心连心服务站调解室党小组,发扬党员冲锋在前精神,多元综合发力化解矛盾纠纷。定期开展调解员培训,通过法官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,提升调解员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,促进调解员更好更快的化解纠纷。调解室内放置法律、党史、调解等书刊,供当事人和群众学习,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讲座、法律咨询活动等,营造红色调解文化氛围。
三、多元化解纠纷,发挥“小推车”心连心服务站红色文化调解职能
在“小推车”精神的指引下,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坚持人民法庭的司法主导与“小推车”心连心调解相结合,充分发挥调解员地熟、人熟、情况熟的优势,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状态、化解在诉讼之外。面对不同群体利益诉求日益多元,辖区内劳务关系、婚姻家庭、合同财产等矛盾纠纷多发,通过“人民调解+司法确认”的方式,将矛盾吸附、化解在基层。依托“小推车”心连心服务站、“小推车”心连心调解室作用,主动将工作融入辖区双堆集镇、南坪镇的信访维稳、乡村振兴、平安创建、大项目建设等工作中,大力开展调解工作,连点、扩线、拓面,缩小服务半径,实行“定点设置、定期回访”,成为矛盾收集站,化解纠纷桥头堡,动态掌握矛盾源头,做到诉源治理工作提前预防、精准解决、不留隐患。建立“小推车”心连心调解室“四项工作”机制,形成了集约高效、多元解纷、便民利民的“小推车”诉讼服务体系,夯实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。
自“小推车”心连心服务站、调解室成立以来,调解成功纠纷273起,调解成功率达83.5%,司法确认69件,出具调解书53件,有效化解上访苗头9起,双堆法庭新受理案件数呈下降趋势,发挥了“泰山石”稳定作用,形成了“事了人和、少诉无讼”的和谐稳定新格局,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。
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
深耕新时代“寻乌经验”
探索“红色文化治理”新模式
案例点评:赣州中院在深化和发展新时代“寻乌经验”过程中,依托赣南苏区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,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,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,推动矛盾纠纷不上交、司法服务不缺位,努力打造革命老区社会治理工作品牌。
近年来,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赣州时的殷殷嘱托,弘扬伟大建党精神、苏区精神、长征精神,创新探索“红色文化+社会治理”新模式,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,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。“寻乌经验”两次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,先后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和省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,并在央视成功举行全媒体直播,获得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。
一、充分利用红色资源,增强基层治理动力
依托赣南丰富的红色资源,打牢人民法庭建设根基,创新治理路径,减少诉讼增量,推动形成“少讼”乃至“无讼”的法治良序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一是加强联动共治。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社会治理机制,发挥党委统筹协调核心作用,推动创建“无讼村(社区)”80个。安排人民法庭干警担任村级理事会顾问,与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,合力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、早防范、早处置。二是深化诉源治理。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,用村约规范、用典型带动、用事实说话、用成效引导,预防矛盾纠纷产生。于都法院盘古山人民法庭依托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,打造祁禄山红军小镇诉讼服务站,成立以来共同化解矛盾纠纷54件。三是聚力多元解纷。特色化配置“法庭+工会”“法庭+园区”等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,第一时间接诉转调,构建一体化治理体系。寻乌法院澄江人民法庭将谢屋村的破旧老祠堂建成法治小院,因地制宜打造客家法治文化阵地,实现小事不出村、矛盾不上交。
二、大力发扬红色传统,激发基层治理潜力
赣州中院坚持苏区时期审判工作“坚持重调查、重证据,走群众路线的司法方法”,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,改“坐堂办案”为“主动服务”,实现“诉讼服务在一线、调查研究赴一线、调解审判到一线”。
一是实行干警“进村入群”。组织902名干警加入村(社区)微信公开群3202个,主动靠前、释疑解惑。入群工作开展以来,年均接受群众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、推送普法知识公众号文章500余篇。二是开展“人民法官在身边”行动。推行“一村一队”“一企一员”“乡村夜话”等工作机制,听取社情民意,把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传播到每一个角落。制作《矛盾纠纷劝导书》,充分运用客家文化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致的民间习俗、家风家训,通过学会“讲土话”、请“吃茶”,拉近与群众的距离。三是始终坚持民意导向。全面兑现“办事不找人”“首问负责不推诿”等服务承诺,确保把“送上门”的群众工作做好做实、常态长效。开通“一个号码对外、一个部门受理、一个平台流转”的24小时意见受理热线,接受群众对人民法庭工作评价,做到“事事有着落,件件有回复”。
三、聚焦传承红色基因,释放基层治理活力
坚持把传承红色基因与深化和发展新时代“寻乌经验”有机结合,实施“红色基因激活”工程,提振人民法庭干警的精气神。一是培育红色文化。升级改造中华苏维埃临时最高法庭旧址和审判史陈列馆,加强何叔衡调处争水纠纷等红色案例的研究、运用与宣传。举办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“法官文化周”活动,鼓励人民法庭干警创作回望苏区历史的文艺节目。二是强化红色教育。组织干警开展“读红色家书、讲红色故事、唱红色歌曲、观红色影视、看红色展馆”活动,在“寻乌调查”纪念馆等革命旧址开展现场教学,沉浸式地体验红军的战斗场景和生活场景。三是建强红色阵地。开展“庭村共建”“人民法庭解民忧”活动,建立一批基层红色文化治理阵地。赣州中院聘任原江西省苏维埃裁判部部长江善忠烈士的后代江华,在乡村振兴驻点村成立工作室,打造“兴法铺子”综合普法阵地,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。
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临口法庭
打造“红色法庭”
构建“法庭+”基层治理新模式
案例点评:临口法庭依托红色文化资源,立足民族地区民俗民情,构建“法庭+”基层治理新模式,激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活力,打造问题导向、多方参与的非诉解纷机制,有效打通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的“神经末梢”。
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是“通道转兵”事件的发生地,“通道转兵”揭开了我党历史上第一次伟大转折——遵义会议的序幕。临口法庭依托红色文化资源,立足民族地区民俗民情,坚持和创新运用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探索“法庭+”基层治理模式,以优质、高效、便捷的审判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乡村振兴。法庭辖区内诉讼案件连续5年下降,驻地乡镇连续3年获评平安乡镇,为通道法院被党中央、国务院授予全国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称号贡献法庭力量。
一、“法庭+红色”,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,打造“红色法庭”
一是创建“引领+服务”模式,用志愿服务擦亮红色底色。建立3个党小组,设立“服务旅游红色示范岗”“战役先锋岗”,与村党支部联动共建,法庭党员、调解员成立“党员先锋队”“五星红”志愿服务队,先后推出“法庭内外”“执行先锋”“劳资绿道”等志愿服务,搭建服务基层治理和侗乡群众的“连心桥”。二是开设“红色驿站”讲堂,让党的理论“声”入人心。打造“红色驿站”讲堂,邀请党校讲师、老红军等经常开展红色文化及党史宣讲,带动干警学好党史必修课。依托“红色驿站”,采取“网络直播”“鼓楼宣讲”“侗语宣讲”的新形式下村镇、进校园,向辖区侗族群众开展政治理论和党史教育,让党史的“绿荫”遍撒侗乡大地,将红色基因注入群众血脉。三是设立“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巡回审判点”,司法穹顶守护红色资源。探索设立“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巡回审判点”,设立3个法官联络点,聘请2名专家咨询员,主动将辖区红色文化遗存、侗族文化与自然遗产纳入保护范围,巡回审判点设立以来,多次就革命旧址修缮建设提供法律咨询服务,诉前化解争议纠纷2件。
二、“法庭+社会”,坚持多方参与与问题导向,打造“前哨法庭”
一是“群众参与+多维保障”,提高矛盾化解效能。坚持依靠群众参与,将全员调解从法院内部向外延伸,从老乡贤、老干部、老代表、老委员、老教师中聘请特邀调解员,组成“五老”调解员队伍,建立“特邀调解+调解前置”机制,搭建“非诉调解+司法确认”平台,设置司法确认联络员,强化诉调统筹衔接,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有力保障。共诉前引导调解77件,成功调解21件,受理司法确认申请20件,确认有效16件。二是“党政引领+防线共建”,提升多元共治意识。始终坚持党委领导,将诉源治理、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地方年度平安建设考评范畴,坚持人民调解和行政化解先行,通过“走出去+引进来”双轨运行模式,搭建线上线下联动平台,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,推动防控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,实现了近70%的矛盾纠纷在诉讼外化解,辖区诉讼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。三是“新载体+新办法”,凝聚力量化解纠纷。在辖区20个村(社区)设立法官联络站,在2个党群服务中心建立“网上巡回法庭”,共接待来访群众15批60余人,网上立案35件,网上开庭9次,网上调解12件,实现群众解纷“最多跑一次”甚至“一次不用跑”。结合当地红色文化、风土人情,推出“法院+五老”“法院+乡贤”“法院+村干部”“火塘调解法”等调解新模式就地化解纠纷。共调解成功案件34件,为人民群众既解“事结”,更解“心结”。
三、“法庭+民俗”,聚焦辖区产业和民生需求,打造“民生法庭”
一是完善“乡贤”机制。选任20个村落的30多名“乡贤”“寨佬”为民俗纠纷调解联络员,探索解决村民案件调解难、诉讼文书送达难、执行案件找人难的“三难”问题,构建法院与“乡贤”无缝隙对接的多元解决矛盾格局。建立调解档案,采取个案指导与集中培训的方式,开展对调解人员的指导培训,打通了基层治理的“神经末梢”。二是引入“民间智慧”。巧妙地将“鼓楼”“侗款”“寨佬”等少数民族元素融入执法办案和矛盾纠纷化解,培养熟悉侗语和民俗的“双语法官”,推行“双语法庭”,开展“鼓楼审判”,创建“鼓楼法律讲习所”,成立“侗语普法队”“侗歌宣传队”,用少数民族同胞和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。
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花明楼法庭
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践行司法为民初心
案例点评:花明楼法庭扎根刘少奇故里,传承红色法治基因,构建以“创新+诉源治理”为核心的社会共治体系、以“科技+司法便民”为目标的平台智治体系、以“法庭+矛调中心”为主体的群众自治体系,推动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。
花明楼法庭扎根刘少奇故里,致力传承红色法治基因,贯彻“办好人民法庭、方便群众诉讼”的司法实践理念,构建起“创新+诉源治理”“科技+司法便民”“法庭+矛调中心”的社会治理体系,特别是建立积极回应当事人诉求为核心的“三问”诉前调解机制,在化解纠纷矛盾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上取得显著成绩,展现了伟人故里人民法庭的担当和作为。
一、构建“三大体系”,强法治护航乡村振兴之势
一是构建以“科技+司法便民”为目标的平台智治体系。建立集立案、送达、速裁、保全、调解、信访维稳于一体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。推进专网线路改造,配备云上法庭系统、数字化法庭,配套远程立案、线上开庭、电子送达法律文书功能,实现案件立案审查当天可办、远程可办。科技赋能后,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21.2天。二是构建以“法庭+矛调中心”为主体的群众自治体系。联合辖区乡镇司法所、矛调中心主任、村(社区)治调主任及行业协会,积极吸纳人大代表、人民陪审员、特邀调解员和乡贤参与矛盾纠纷调解,定期召开工作经验分享会,一大批矛盾争议大、当事人对抗激烈的群体纠纷、涉诉信访纠纷实现案结事了。三是构建以“创新+诉源治理”为核心的社会共治体系。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府社会治理大格局,积极指导辖区乡镇、村居委会开展“无讼乡镇”“无讼社区”创建,推动万人成诉率纳入地方综治评估体系,设立4个诉源治理工作站。2021年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5.97%,调撤率高达74.52%,诉源治理成效显著。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,与村社区、乡镇街道、行业组织实现线上线下对接、分流对接指导,与辖区农商银行实现片区共治。
二、注重“三个结合”,彰法治引领乡风文明之光
一是注重“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”相结合。积极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、重大项目决策提供法律意见,指导辖区村、居民委员会依法制定村规民约,依法开展美丽乡村、美丽屋场建设。组织召开“优化营商环境维护金融安全”恳谈会,制作“守法诚信贷款”“防范集资诈骗”“利剑护蕾”等专题普法展板在集市场院布展,2021年以来向基层组织、工矿企业发出司法建议10份。二是注重“阵地普法与上门普法”相结合。开展“以案说法”式巡回法治宣讲,为人民群众提供“家门口”普法宣传。针对农村地区存在的突出纠纷,专题设计教案、讲义,制作发放《法治乡村权利保障》宣传册4000余册,开展巡回审判、“屋场夜话”、法治副校长主题讲座等宣传42次。三是注重“日常审判与案例普法”相结合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充分发挥日常审判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作用,入选2020年最高院发布的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权益典型案例一起,入选最高院年度案例一起,获评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三等奖一起。
三、做好“三个强化”,扬法治传承初心使命之声
一是强化红色引领,汇聚治理智慧。深入发掘红色法治基因,继承与创新“马锡五审判方式”,构建“诉前调解、庭前调解、诉中调解”三步法,打造“调解中心”,汇聚多元力量化解纠纷,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有温度、有力量。二是强化党建统领,夯实治理根基。将支部建在庭上,积极与基层党组织结队共建,将党建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。开展“学伟人、明党史、守纪律、作表率”等主题党日活动,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。三是强化自身本领,激发治理潜能。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建设,升级更新安保设备,保障了诉讼公共场所安全。优化配置,专业赋能,组建2个审判团队。吸引和激励年轻干部扎根法庭,队伍活力不断释放。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头屯河法庭
解码“枫桥经验”打造“红色法庭”
案例点评:头屯河法庭立足辖区“城乡结合,产业融合”特点,传承红色基因,坚持党建引领,深耕司法本职,延伸服务触角,“三调联动”“三所联动”“法庭驿站”多路并进,培育出人民司法聚民力、暖民心、惠民生的第一阵地。
头屯河法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“要把红色资源运用好,把红色基因传承好”重要指示精神,从辖区老牌企业“八一钢铁”中挖掘红色元素,从王震将军援疆建疆爱疆精神中汲取力量智慧,坚持以党建为引领,以民心为导向,立足辖区“城乡结合,产业融合”特点,探索三调联动、三所联动、一庭多驿站特色路径,将人民法庭打造成聚民力、暖民心、惠民生第一阵地。2022年以来,诉讼案件调解率达90%,诉前调解成功率达92%,为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
一、传承红色基因聚民力
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,聚焦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试点,与管委会、社区建立双向沟通机制,人民法庭庭长兼任社区大党委委员和党支部书记,带动辖区1400余名党员、志愿者参与“大党委”法治平台网格服务,开展组织生活会12次、专题党课25次、读书班32次、“党旗映天山”主题活动70余次,解决民生难题30余件,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,激活基层治理源动力。在“大党委”核心构架下,发挥网格管理优势,积极动员辖区10个党支部和3个物业管委会的楼栋长、联户长、网格长、综治干部和人民法庭干警等五层保障力量及400余人群防群治力量下沉网格,入户宣法3000余次、升国旗宣讲15次,普法宣传12次、法律咨询50余次,收集群众诉求300余条,构筑起齐抓共管强大合力。
二、多元化解纠纷暖民心
坚持多元解纷不动摇,突出调解平台建设和优化,采取“1233”工作模式,打造“知民忧、解民怨、暖民心”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。立足辖区多民族聚居特点,设立“古丽调解室”,“三代”双语女法官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,快速高效化解纠纷2165件,调解率达92%,被乌鲁木齐市妇联授予“巾帼文明岗”称号。建立前端解纷和多元化解两项纠纷化解机制,联合辖区16个社区定期开展“拉网式”纠纷排查,走访入户5000余次,前端排查化解纠纷300余件次;同时,与钢城司法所、妇联、工会、交警队等相关单位建立长效机制,联合辖区20余个调委会和70余名人民调解员,构建起“1+N+N”调解平台,形成基层群众纠纷快速调解网络。以人民法庭为支点,加强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“三调联动”和基层司法所、派出所、法律服务所“三所联动”,加大调解工作培训指导力度,坚持调解工作跟踪回访,切实增强基层联动工作合力。今年以来开展基层治理联合行动32次,调解培训39次,联合宣讲79次,解答各族群众法律咨询653人次,织密了服务治理的法治网络。
三、培植服务意识惠民生
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,积极拓宽司法服务渠道,拓展建立多个司法服务驿站,回应发展新要求和群众新期待。以“少年法庭”挂牌为契机,设立“保护妇女儿童驿站”,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,落实案后回访,组织法治讲座,开展公众开放日,家事纠纷调处成功率91%。关注特殊群体诉求,设立“农民工讨薪驿站”,开通讨薪“绿色通道”,常态提供咨询和援助等服务,与劳动监察部门联合调处群体讨薪案件10余起,85%以上欠薪当场兑现。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,设立“企业服务咨询驿站”,推出“多向协同”和“指引保障”等系列服务保障措施,指导修订完善21类通用合同文本和5项法务管理制度,对重点企业和重大案件“把脉问诊”,参加企业管理体系建设推进会,指导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,八一钢铁公司诉讼案件从五年前的年均近百件下降至0件,减少损失3000余万元,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得到辖区企业一致好评。为应对疫情影响,设立“在线诉讼服务驿站”,发挥“互联网+”平台功能,加大推广和应用力度,引导群众在线办理诉讼业务,指导网上立案800余件次,在线查人找物、送达等500余次,网上庭审100余件次,全面推行网上立案、电子送达和在线庭审,努力让各族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